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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说,是她面试了很多份工作,可是大多是无疾而终。唐亦琛曾经疑问过,她找了一份报纸给他看《隐瞒身体的真相——名记者自动离职的背后》。她离开了报社,他就没再买过那份报纸,自然也没想到,她也成了新闻。
她应该会很难过吧,鞠躬尽瘁,死而未已。
从本报记者丁子欣,到前记者丁某,新闻行业,外人看着都觉得凉薄。
“给你看样东西。”他把表格拿给她,还有就是公司内部杂志上的招聘启事。
她坐在椅子上,仰着头望着他:“你觉得我应该试一下?我以前从来没做过这个。”
“我只是觉得,”他看着她的眼睛,尽管有镜片遮挡,不可否认,那是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仿佛会说话:“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试一下,给自己多一个机会。”
“那好吧,”她翻着杂志上的招聘:“不过你要把你们公司以前的杂志都借给我,我要做个参考,至少知道你们公司是什么风格。”
唐亦琛禁不住一笑。
他最佩服,也最喜欢她的一点,就是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她都会迎难而上。
不是无知,不是无畏,只是积极。
知世故而不世故,这么多年来,真正没变过的人是她。
——
凌云志的女神,真的像他说的一样:长得很有气质,长发披肩,看起来很知性,很舒服,比较像是外企白领而不像是机场地勤。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好听,应该会是很多人喜欢的类型。
所以就连见多识广的丁子欣见到的时候也很明显的愣了一下。
“看傻了?”凌云志喜滋滋的问:“是不是很靓,我都说belle她很靓的了。”
“你别乱说,”叫做belle的女孩子嗔怪道,然后望着丁子欣:“ivy才是真的靓。”
“我不觉得哦,可能是看多了看腻了,在我眼里你才是最靓的。”凌云志卖乖。
唐亦琛夸张的捂眼睛,拉着旁边不知道为什么不出声的丁子欣道:“你觉不觉得好闪。”
丁子欣喝了一口咖啡:“简直晒到爆。”
她是笑着说的,可他就是觉得她似乎哪里不开心了。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是这样,哪怕她一个眉梢的不对劲,你都会开始想象她的心情。
吃过了饭回到家时,坐在副驾驶的她忽然问道:“belle就是那个y小姐?”
他想到了跳蚤市场的那一次,她这算是……为了他而不高兴吗?
唐亦琛心里莫名的有些开心,他望着前方回家的路:“是啊,后来我让哥把公仔还给她,都算是成就了好姻缘,是不是?”
“嗯。”她点了点头。
因为专心开车,他没有办法看到她的表情。
这个情景让他想起了以前。
很久以前,他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喜欢她的。
他只是觉得,这个小妹妹很坚强,很努力,他们是朋友所以他应该帮她,就像对待凌云志那样,在需要的时候帮一把,这是对朋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直到她大三那年,他去学校探望她,她身边站了一个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男孩子,他们站得很近,似乎是在讨论问题,两个人看起来很衬。她的同学以为他是她的哥哥,就偷偷地告诉他y在追她,大家都说他们两个在拍拖。
于是他记住了jimmy这个名字。
于是他意识到了,小妹妹不再是小妹妹,而是一个有人追求的女孩子。
后来他跟凌云志上街时,有几次都见到jimmy,在酒吧里把妹。
他们两个合力把jimmy揍了一顿。
虽然不该,不过他觉得很爽。
然后凌云志笑着跟他说,原来g也会破坏规矩的。
是啊,一向循规蹈矩的唐亦琛,居然也会打人?
那时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但他故意忽视掉了。
再然后,丁子欣来找他们两个算账,气哼哼气鼓鼓的,过了几分钟又破功大笑,他才知道自己又闹了大笑话——jimmy只是追求未遂而已。
人家说,失去了才知道珍贵,那么以为失去应该也是一样的吧。
现在回头再看,他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是喜欢ivy的。
唐亦琛,你果然很迟钝。
只是不知道,她会不会也像是他一样迟钝呢?
车子停下,他望着丁子欣的侧脸,她像是感觉到了似的,也转过了头。
两个人互相看了好一会儿,就这样慢慢的对视着,他看到了她的眼睛,鼻子,嘴唇,耳朵上小巧的耳洞。
有那么一刹那,他几乎想要吻她。
不过她先开的口:“红灯过去了。”
唐亦琛转回头,目视前方,万年难得一见的大力踩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