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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生活跟城里相比很不一样,简单来说,混乐每天干农活会累得半死。她难得去城里玩一把,总是会遭受城里人嫌弃的目光。
不过啊,混乐是出了名的难搞,她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她喜欢城里的繁华,喜欢她就去。
城里有数不尽的小吃,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什么东西都是新奇玩意儿,她会统统看一看,摸一摸。摊主见她是这幅模样,一脸嫌弃地想赶她走,“不买别动。”
“谁说我不买了?”,混乐叉腰,“我有说吗?”
摊主挥了挥手,“赶紧走,别打扰我做生意。”
混乐气嘟嘟地跺脚走,好心情都被扫空了。郁闷间,她看见远处玩闹的一群孩子。那些人在用脚踢着什么羽毛。混乐觉得有趣,跑了过去,“这是啥呀?”
那几个人目光怪异地审视混乐,“你没踢过毽子吗?”
“毽子?”,混乐露齿一抹猥琐的笑容。“你们能教我吗?”
“呜呜呜,她好可怕”,有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女生开始哇哇大哭。其他人瞪着混乐,往她的身上扔东西,“你干什么?都把我妹妹吓哭了!”
混乐接住扔过来的毽子,很无辜地眨眼,她就笑了一下啊,不是越猥琐越可爱吗?
那些人都走了,混乐抓着毽子不知道怎么玩,幸好,有个小女生路过。“毽子是放在脚上踢的。”
她说完就走了,混乐只来得及看清她的脸,想说谢谢的时候,那个女生已经走远了。从那之后,混乐记住了她的脸,她下定决心如果再见面,她一定要说谢谢。
在村里,混乐是一个人住在牛婶家,她的父母在她小时候饿死了。牛婶一家人觉得混乐可怜,就在家里多摆了一副碗筷给混乐。混乐对谁都蛮横,除了那些愿意对她好的人。
只是可惜,混乐等了好几年才说出了那一句迟到的谢谢。那时候小丫头晕了过去,她旁边的一名叔叔说她喝了孟婆汤,灵魂吃不消,需要别人的身体载着她。
混乐笑着自告奋勇,“这有什么的,放心,她在我这儿,以后我保护她!”
一年一年过去,她做恶鬼一点也不讨好。混乐也不在乎,谁对她坏,她就百倍奉还,谁敢欺负那小丫头,她就吃了他们。
她最骄傲的一次,是徒手撕了一只众鬼之王,帮丫头树立起了飒飒的名声。
谁知道,落崖洞有了她这只半人半鬼的大恶鬼,威风没立起来,反而召来了一些抹黑她一世英名的传闻。
他们说,她的心脏是黑的,说她没良心。混乐不服气,因此,她吃人之前都要挖出他们的心脏,看看到底谁的心脏才是黑的。
这就是她,她是混血鬼混乐,混乐是混蛋的混。混乐也是守护着另外一个混乐的存在,那个小丫头有她在,会一直没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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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祝你身体健康。
千里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