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这些权贵伺机反扑日久生变,他让户部立即制订配套的法令,加以限制,并说服万历皇帝颁旨允行。
    这道法令由担任户部右侍郎的金学曾起草,张居正最后改定,其中有这样一段:
    万历九年议准,勋戚庄田,五服递减。
    勋臣止于二百顷,已无容议。
    惟戚臣,如始封本身为一世,子为二世,孙为三世,曾孙为四世,曾孙之子为五世。
    以今见在官品为始,以今见留地数为准。
    系二世者,分为三次递减;系三世者,分为二次递减;至五世,止留一百顷为世业。
    如正派已绝,爵级已革,不论地亩多寡,只留五顷,给旁支看守坟茔之人。
    又题准,勋戚庄田,有司照例每亩征银三分,解部验讫。
    如有纵容家人下乡占种民地,及私自征收田赋,多勒租银者,听屯田御史参究严办。
    这道法令一经颁布,立刻在勋戚豪强间引起一片喧嚣。
    大明开国两百多年来,勋臣贵族一直是土地的最大拥有者。
    这些人自恃有朝廷庇护,在地方上扰民害民横行霸道,老百姓多是敢怒而不敢言。
    如今,张居正亲自主持制定的法令,对这些天潢贵胄不仅限田,而且还要逐代减田。
    如若有谁胆敢以身试法再行横征暴敛,一定严惩不贷。
    如此严厉地对待权贵,可以说是前所未有。
    正因为张居正义无反顾地坚持推行“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
    的治国主张,万历王朝终于大幅扭转了嘉、隆以来的颓败之势,濒于崩溃的国家财政获得根本好转。
    仅清丈新增田亩带来的收益,每年都可为国库增加九百多万两银子的进项,真可谓物阜民丰,国力强盛!
    在此基础上,张居正认为推行赋税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再次请得万历皇帝的诏旨,在全国统一推行“一条鞭”
    法。
    所谓“一条鞭”
    法,就是将一州一县的所有田赋、徭役以及各种杂差和贡纳,统统并为一条,折成银两交纳,并官收官解。
    此前,农民交缴田赋,均是谷麦实物,按田亩所摊的徭役,也必须由种田人亲自出差。
    所以,以致缴赋之日,粮船粮车不绝于道途,各地官仓满溢为患。
    由乡及县,由县及府,由府解运各地廒仓,其间不知要耗去多少运力差役,又不知因沿途损耗,层层盘剥,粮户平白增加多少负担!
    实行“一条鞭”
    法之后,一改历朝历代实物纳赋为银钱交税,既便于民众又利于朝廷,这实乃是划时代的改革之举。
    最早提出“一条鞭”
    改革设想的,是嘉靖九年的内阁大学士桂萼。
    他构想“以一切差银,不分有无役占,随田征收”
    。
    第二年,屯田御史付汉臣正式疏陈:“顷行‘一条鞭’法,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县,各州县总于府,各府总于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
    嘉靖皇帝当时准旨先行在南直隶的宁国、应天、苏州等府,湖广长沙府,山西平阳、太原二府以及广东琼州府的感恩县等地先行试点。
    兹后经半个世纪,“一条鞭”
    法的推行时断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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