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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现在不要写那种释放魔法就要念咒的,现在魔法都是瞬发了,读者们不喜欢看长篇大论的文字。
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读者们还是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的,不然跑来看书干啥?玩游戏k歌钓个异性去开房不更好玩?虽然很多小说魔法都瞬发了,不过我总觉得那是网络游戏的做法,就连游戏里面的魔法还有cd时间呢,何况小说?
也有人说我跳的太厉害,忽东忽西的,容易让读者分不清情节。呃,是的。我也发现了这个缺点,电影的拍摄手法拿到写作中来的确有点不适合。看来村上春树的写法的确不适合一个新手,好吧,那我就按照情节写吧,下面主要人物基本上要在一起了,反派早就出场了,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呢?
下面是正文=纳逊亲王是坐着直升机来的。是的,人类的直升机。技师却不是人类,是一名血狼。这不奇怪,血狼学习新事物很快,而且他们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份。对于他们来说,多掌握一门手艺就等于多了一份谋生的机会,他们甚至向人类讨教人类的各种科技的使用方法。即使一名血狼是高等血族的护卫,他也会向成为奴隶的人类讨教如何驾驶车辆飞机。
纳逊亲王横扫了印度之后,一部分印度人投降并成为了血亲,这其中并不缺乏飞机驾驶员和船舶驾驶员。所以纳逊亲王能够越过海洋对夏威夷进行袭击,只不过夏威夷一直都是美国的军港所在,保护的很严密,所以纳逊亲王才没有横扫印度一样的打下夏威夷。不过,夏威夷也算基本失落了,除了檀香山,也就是火奴鲁鲁没有被攻陷,其余的地方早就被打下来了。
准确的说,纳逊亲王很幸运也很不幸。如果他没有带着妻子在战前到印度旅游,那么他的妻子就不会在战争初始的时候被杀,这是不幸。如果他的妻子没有被杀,亲王就不会愤怒的命令血狼横扫印度,那么也就不会拥有一个狼族军团,那么在议会里也就没有那样大的势力,这算得上幸运。
在火奴鲁鲁得知了自己女儿的消息之后,亲王立刻停下了攻击,连夜,哦,不,连着白天赶到了死谷。毕竟亲王打仗是为了给自己的妻子报仇,现在得到了最后一个亲人的消息,自然是火烧火燎的往回跑,他实在不能再失去另一个亲人了,何况这个亲人还是以前失散的?
对于博伦和斯卡图并不完善的迎接宴会,亲王丝毫不放在心上,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比父亲见到失散多年的女儿更重要?所以在匆匆的结束掉宴会之后,亲王迫不及待的问道:“你们谁见过一个叫塞拉的女子?”
“尊敬的亲王,我们这里每个人都知道塞拉救世主。”一名随从弯下腰回答。
“救世主?”纳逊明显的不知道这个,塞拉成了救世主?那我算什么?救世主的父亲?
“是的,亲王。塞拉救世主是惟一一个能在阳光下行走的血族贵族,而且她还会血族的魔法和人类的科技。”随从恭敬的回答亲王的问题。
“我有点不明白,你给我解释一下。”纳逊顿时来了兴趣,自己的女儿是血族的救世主,精通血族魔法和人类科技?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惊讶和高兴的消息,惊讶的是女儿成了救世主,高兴的是,女儿居然精通魔法和人类科技,对自己的帮助可就大了不少。
“遵命,亲王。”随从行了一个礼,直起身开始介绍:“救世主来了之后,以前城堡只能用昂贵的鲸油点灯来维持光明和装饰,现在已经使用各种彩灯来装饰和照明了。在战前我们可以享用人类的电力,战后断绝了电力供应。救世主来了之后很不喜欢,于是她便让我们制造了风力发电机组为城堡提供电力。”
“以往我们使用魔法狩猎动物,但是魔法要咏唱,会惊动很多猎物,打猎的时候很麻烦。救世主让她的人类侍从和走私商人接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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