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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薛奚仲早早起床开始了晨跑,这是他每日必修的早课。他经常对同学好友说:“晨跑个好东西,越累越让人开心,因为我能够真实地感受到自己还活着。”对薛奚仲而言,不管前一天多累,只要跑完步,出一身汗,洗个澡,再吃上一顿热乎乎的包子,新的一天必然又精神焕发、神采奕奕。
上午九点整上班,薛奚仲准时来到了王主编办公室门口,敲门进屋坐下。王主编正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脑,看的正是薛奚仲给他发的件儿,表情也是时而愉悦时而凝重,最后还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面带失望的摇了摇头。
薛奚仲看着王主编的样子,心里也是直打鼓,想想昨晚更是对主编出言不逊,心里就更没有底气了,只得在哪儿低头坐着,掰着手指头缓解紧张尴尬。
“你这七天就写了这点东西?”王主编看完之后抬起头,带着愠色地质问着薛奚仲。
“您这不是要求只要写好三章就。。。”
“这就是你的工作态度?你搞清楚没有,我们是一个精品杂志社,精品是靠着你这种敷衍的态度就能打造出来的?”王主编不等薛奚仲辩解完,就又开始一阵怒怼,“再说说你这文章,虽然说主题比较新颖,但是你没看出来还有一大堆问题吗?你们这两人的文风差别太大,尤其是男女主角内心独白部分,一对比就知道不是同一个人写的。让人看了第一眼还以为是抄袭别人不同风格的小说片段。我现在就很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抄袭的?在我们的圈子里,抄袭只能说明你人品有问题。”
“主编,真不是抄袭的。。。”
“再看看这个男女主角的行为逻辑,太随意太不合理,没有任何解释没有任何理由。你不知道,就算是小说人物,干什么事也是要讲究动机的吗?”
薛奚仲这回默不作声,心里暗自想着,谁规定行为一定要有动机,新闻上那么多鉴定为精神病的杀人犯,你难道还要挨个问问到底为什么杀人?
“还有,就是这剧情也是平铺直叙,你难道连挖坑埋线都不知道吗?你到底写过小说没有?如果你要是连伏笔都不会下,我劝你趁早改行。”王主编冷哼了一声。这声冷哼顿时激起了薛奚仲心中的愤慨,心想不就是想讨份糊口的差事,就这么瞧不起人,老子就不改行,气死你气死你。
“最后,你这旁白你们两到底谁写?不管谁写你能保证,能没有受到角色代入的影响而失去本真该有的样子吗?还有,你这合著,版权到底归谁?能不能保证没有争议的发在我们的杂志上?”
后面王主编又提了很多问题,虽然很多问题还是很中肯的,但是薛奚仲已经没有心思在听下去了。此时的薛奚仲是一秒钟都不想再做待下去了去了。此时的薛奚仲是一秒钟都不想再做待下去了,心想这兼职责编的岗位是黄了,这主编心眼小还找这么多借口,你不愿意要我,我还不伺候你了呢。
“你做这个兼职责编,不合适。”王主编说着。
薛奚仲就等着这句话,心里的怨气在此时一下爆发了,突然站起来喊道:“老子还。。。”
就在同时王主编继续说道:“去找人事,入职个特约编辑,把内容好好改改。”
“什么?特约编辑?”薛奚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特约编辑和兼职责编的区别千差万别,虽然都是属于兼职类型的,但是特约编辑比兼职责编要好太多了。如果说兼职责编是一个打工仔的话,特约编辑的身份更像是一个合作者,两者孰优孰劣,薛奚仲心里自然明白的很。
“你刚说什么?”王主编突然皱了一下眉头,顿住了,刚才好像听到什么刺耳的话。
这下薛奚仲尴尬了,本来憋了一肚子的怨气想发泄一下,结果没想到主编给了就自己更好的去处,自己这是给自己挖坑啊,顿时额头冷汗直冒,这坑万万是不能跳的。尴尬了数秒之后,薛奚仲突然把腰弯成直角,鞠了一个深躬喊道:“老子好!主编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滚蛋!”王主编嫌弃的骂了一句,“半年时间,我要看到完本。”薛奚仲听到这,擦了擦汗,赶紧一溜烟了小碎步出去了。
办完入职后,差不多已经中午了,薛奚仲第一件事就是给千珏儿打了一个电话汇报战果。
“什么?半年时间完本,怎么可能?催更也没有这么催的,人家一天肝5k字都累得不行,你这主编讲不讲人性啊,咱这小说按以往经验怎么一天也得肝20k,你的肝有这么好吗?”千珏儿和薛奚仲都是网络小说的扑街作者,虽然没有写出一篇大火的小说来,但是对小说的大致认知还是一般网文萌新所比不了的。在他们看来,这样一部题材的小说,要写的痛快过瘾,不写个三四百万字来实无法表达出他们内心那种对虚无世界一无所有的创世情怀来。
“我觉得我们主编还是挺好的一个人,刀子嘴豆腐心,他给我提了好多很有用的意见。这完本时间什么不用管他,拖一天多给一天基本工资,美得很。”薛奚仲倒是不怎么在意,说的反而很轻松。“再说了,真是有了灵感,其实写下去还是很容易的,我有秘密武器,一天赶个两万字也未必不行。”
薛奚仲这么一说,勾起了千珏儿的好奇心。“作为一个同时拥有五个坑的扑街作者,码字什么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赶明儿,你来我家,我给你现场表演一下。。。”
“为什么得明天?今天不行?”
“今天不行,我哥今天来津门参加一个重要的比赛,下午请了假,我要去现场给他加油!”
“你哥?你不是一个人?哪儿来的哥哥?”千珏儿纳着闷,记得这老薛说过自己是孤儿。
“孤儿院一起长大的哥哥。不说了,我要回家换身衣服。”说完便急匆匆地挂了电话。
薛奚仲高中毕业之后,学校的宿舍已经无法再住下去了,他就和别人一起合租在津门城乡结合部的一栋破旧待拆的老式小多层里。等钻进自己的小天地里,他迫不及待的脱下正装,换了一身休闲服,找了点干粮零食什么的随便对付两口,就急匆匆的下楼了。
楼下停着一辆豪车,挂着军字牌照,起初他没在意,等到他路过车前的时候,副驾的车门突然打开了,一个修长白嫩的大长腿顺着门缝冒了出来,不由得自己停顿了一下顺着美腿多看两眼。
等美腿正主下车的时候,薛奚仲惊呆了,来人竟然是千珏儿。千珏儿化了淡妆,一袭粉紫色的短披肩小外套,衬托出绝佳的身材,再搭配一套嫩黄色天鹅绒齐膝裙,一双棕色的高跟鞋,漆黑的头发有着自然起伏的弧度打在肩上。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暇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粉红,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一样娇艳欲滴。看的薛奚仲是口水直咽,心想此女太妖孽了。
“小珏儿,你怎么在这里?”薛奚仲看着千珏儿,顿了一下,满肚子都是疑问,自己没和任何人透露过自己的住处,怎么她会找到自己的。
“上车!”千珏儿二话不说直接招呼薛奚仲上车。
薛奚仲在豪车后排坐好,仔细端详着车内的装饰,心里感叹公家的车还真是豪气。后面又看了一眼司机,这司机大约二十出头,表情庄重肃穆,全身灰绿色军装整齐爽朗,干净利落的平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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