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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八成把握,就是他偷了锦囊。”
令珂愤懑道。
“…那人是否穿着一件鲜丽的长袍,袍身带羽,胸口还挂着一串鹿骨,半黑半白?”千叶听完令珂描述,问道。
令珂急忙道:“对!就是他,千叶为何知晓?”
千叶:“嗨呀,才入了市集,我就见那人站在花铺门口,紧盯着令施主上下打量,但再转过身去,就找不到人影了,还是我大意了。”
“难道是遭了惯偷…不过,被他扶起之后,还发生一件古怪的事,他碰到我手臂的位置,起了一层蛛网状的青丝,连着身上都十分酥痒,不一会儿又消失了。
对了,他手臂上有一圈奇怪的图腾,图腾下还有类似我食指上的痕迹。”令珂道。
“看来令施主的猜测有迹可循。”元尘听罢皱眉,问:“小姨娘留下的遗物,是否贵重?”
说起小姨娘,令珂心里刺痛:“她留给我的,是一对金红色的小鲤鱼耳饰,虽用金料打造,但十分精细小巧,并不算贵重。
可是那是她唯一的,最珍爱的物件,出嫁时为自己所打造,从来舍不得佩戴,知道我喜欢珍宝,便留给了我。”
说到这,她终于忍不住落泪,一边捏紧拳头,十分愤恨。
“无论如何,我必寻到那个偷东西的人,耳饰尚在则好,否则我亦不饶了他!”
“朗朗乾坤,禅心龙王就在一旁,还敢窃人财物,实属卑劣小人!令施主,我定帮你!”千叶道。
元尘也安慰她:“既是特殊物件,自当寻回。好在你记得他手腕的图腾疤痕,衣容尚且能伪装,这是轻易改不了的。
我们先往前行,四处打听,顺道去往南离城衙门报官。”
“好…”她心事重重的往前走。
话说令珂不同于寻常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喜好奇殊。
比如见树就爬,只为了采集树梢上的树蜜,摔过不知多少回,还是美滋滋的把树蜜晒干,变成坚硬剔透的琥珀状态,放置在枕边窗栏上,一欣赏就是一整天。
见到有水有砂石的地方,便会蹲下来翻刨,晒得脸红通通的,只为了寻到几块透明、或有色泽的石子,宝贝似的带在身边。
甚至也有很多怪癖,例如半夜三更,梦游出去与群猫作伴。
总提及梦中的孤岛,大海,早就想要历世。
娘只是叹气,常对她说:“令珂啊令珂,娘不求你有出息,但求你做个平常姑娘。”
全家上下,只有娘的妹妹小姨娘最懂她。
每到令珂沮丧,她总是笑眯眯的,牵着她的手,带小小的她去吃烧鸡,小姨娘的格言是:“一吃解千愁。”
詹家三姐妹,从令珂娘,大姨娘,再到小姨娘皆是各有千秋的奇女子。
小姨娘名叫詹雪依,柔情绰态,如瀑的长发,容貌娇俏,一张白白净净的鹅蛋脸,说话轻声细语,不争不抢,是三姐妹里最温柔的一个。
她服饰打扮从来不曾华贵,但弯月似的眼睛,媚若朝华的容颜,已让人无法忘怀。
詹雪依无论何时都是笑意盈盈,哪怕而立之年,仍是一脸天真无邪,性情与相貌无异,没有半分世故,她是东震出了名的佳人。
可惜或许是这不入俗流的天真害了她。
当年到詹家提亲之人,排起长队,少年才俊爱慕她,甚至连见过她的贵族臣子,都十分仰慕。
詹雪依却嫁给了其貌不扬,家徒四壁的苗家长子——苗天骁。
苗家世代是鹿肉贩子,苗天骁虽生得小眼睛麻脸,但心气高,稍微平凡的女子都不能入眼。
他自己狩猎,也到市集上做买卖,在东震集市上初见詹雪依,便立誓非她不娶,隔三差五到詹家守着。
今日送一挂鹿腩,明日摆一方鹿腿肉,不久又给詹父盛一壶花雕酒,他巧舌如簧,哄得詹家二老十分欢心,凭借旷日长久的耐心,也逐渐得了詹雪依的心。
他们很快成亲,两年后,詹雪依为他诞下一个男婴,在家相夫教子。
苗天骁似乎走了好运,遇到贵人提携,去御膳房专做剔骨活计,混出点人样,结果与宫中的小宫女厮混起来,最终抛弃了詹雪依,联合自己的母亲,夺走儿子,用计将她赶出家门。
而后詹雪依便郁郁寡欢,哪怕回了娘家,也常被人奚落,是自找的苦日子,渐渐的生了恶疾,不到半年时间,便离世了。
“别不开心了,小姨娘带你去吃烧鸡。”詹雪依清脆甜美的声音,再次萦绕耳边。
如果找不到了,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