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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身前。
杖尖点地,原本造型怪异的木杖,木料直接从底端开始向上迅速分解,就像锉木后的木花,散落满地。
待手杖分解外圈,露出的,是一柄三尺长的武士刀。
圆形刀镡宽厚,柄鲛柄卷易握,直刃形,黑红花涂鞘太刀拵。
少了大多数太刀的窄细,多了唐刀的大气。
胡老先生将刀慢慢抽出,露出刀的全貌。
刃锋细长,小弧度火焰钢纹花烧刃,折叠锻打。
他道:“自我介绍一下,森鬼胡迅,此刀名为牙走,长三尺半寸,精灵界芸铁铸造。”
阴月天道:“你好。”
胡迅道:“我不好。”
他嘿嘿笑着,略带一丝疲惫:“像我这样的老头子,本是能少动一些就少动一些的,最好躺在院子里喝茶晒太阳才是最大美事,而且人老了,多少有一些懒惰,我轻易连苍蝇都懒得去拍死,更何况杀人。”
阴月天道:“人已老,本该少一些执念的。”
胡迅道:“没办法,我一家十七口尽死人手,老头子若不报仇,恐怕死都不会瞑目的。”
阴月天道:“你以为格兰芬多最终破解了就可以帮你报仇?”
胡迅道:“老而不死,本就没什么念想了,遇到一点希望,都要死死抓住。”
阴月天道:“好吧。”
他的语气有些沮丧。
这很正常,因为他的确不是胡迅的对手。
街道,是胡迅破坏的,单只这一点,阴月天就做不到。
能够瞬间‘击杀’格兰芬多,让泰尔莎一点都不会怀疑,这也从侧面说明胡迅的速度太快,更何况他还抓住了泰尔莎。
最关键的是,第一次刺杀格兰芬多的人,应该也是胡迅,他的能量拥有加速细胞分裂,促进血液循环的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让你流血不止。
尽管阴月天能够控制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却也未必能够将那能量驱逐出体内。
速度,能量,破坏力……
胡迅显然强了阴月天不止一筹。
但阴月天并未怯战。
甚至他的眼睛已经完全睁开,嘴角甚至还露出了更大的笑容。
从见到约翰·卡夫曼的那一刻起,阴月天就知道自己想要超过对方还要走很长时间的路,而这段路上将遇到更多更强的敌人。
所以他,决不能丧失与敌战斗的勇气。
然而,就在阴月天已经准备好出手的时候,旁边冰玫瑰的声音已经响起。
“看起来,你们果然忘记了我的存在。”
她的美颜如冰,话语间同样带着冰寒。
阴月天的冷,是深入骨髓的无情和和对生命的漠视,让人的战意从灵魂深处被冻结。泰尔莎的冷,则是从她的全身散发出来的冻气,将意图接近者的全身每一寸肌肉冰封,让他们无法再靠近半步。
这个女人来到这里的目的,的确如阴月天所说,第一是考察这个新人,第二是检测比尔是否真的偷走了书。
但本质意义上来讲,她要做的,比想象中还多。
一旦确定比尔盗书的真相,她的任务就会立刻变成在最后时刻协助阴月天偷走书籍。
同时在考察的时候,观察这个新人的潜力,当他的潜力达到甚至超过既定目标,那么当他遭遇危机死亡的威胁时,她的任务就变成了出手拯救。
说白了,这个女人就像是中每支小队的引导者,不会表现出意见,不会提供意见和助力,只有当确定某人会成为队长并遭遇危险时,才会出手。而一旦出手,整个事件就会结束。
也就是说,其实泰尔莎的实力,要远远超出阴月天。
只是这件事,阴月天不知道,胡迅也不知道。
无论是格兰芬多还是胡迅,他们听过泰尔莎的名号,但所知的也仅仅只是泰尔莎曾经出过手后来得到‘亚瑟王’的称谓,而她的真正实力却一点也不清楚。
所以之前掳走泰尔莎的胡迅,笑道:“泰尔莎小姐似乎对自己的期待有些高。”
以弱小女子的身份对付成名已久的老贼,要么是自信,要么是自大。
胡迅更倾向于后者。
泰尔莎道:“哦?”
胡迅道:“小姐似乎忘了,那位年轻的阴先生虽然将身体中的纳米机器人转移,但你还没有。”
泰尔莎道:“我确实没有。”
格兰芬多道:“那恐怕我们都要遗憾的看到一位美丽的小姐香消玉殒至此了。”
说着,他在遥控器上按了几下,然后按动按钮。
他的动作很快,显然已经不想再多出事端。
可惜他再次失望了。
泰尔莎面无表情的从腰间取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里面有一团红色的液体在晃动。玻璃瓶的木塞上,有明显的奇怪图形,玻璃上也被人用笔画上了古怪的图案。
泰尔莎道:“女人,通常对进入自己身体中的液体格外警惕的,你,以为我会容忍它留在我身体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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