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立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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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草鞋少年跑得飞快。
一脚踏进雪地里,另一脚腾空而起,离开时背后雪花飞扬,比小镇上很多人都跑得快,这也是孔布衣老是说李寻仙是狼狗转世的原因之一。
李寻仙记得有一个人这样对他说:“你必须得赶上别人的脚步,做更多的事,才能不挨饿,不挨打。”
至于是谁说的,少年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自己有什么委屈、危险、难受的事时,都会感觉浑身是劲!不能发脾气,少年知道自己身份卑微,发脾气只会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失控的傻子……那就将这些气全给跑光,直到累倒在地上,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全身胀痛时,这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饿,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什么不顺心的事都先放一放,等填饱肚子后这些事也就自然而然的烟消云散了。
提到吃,这就不得不说一下了。
少年的食量很大,是平常人的两倍多,小时候穷,当然现在也穷……李寻仙一个人吃的就当父母两个人吃的量,孩子可怜父母,就问他母亲,为什么他的饭量这么大,当时那位妇女怜爱地摸了摸孩子的头,笑着说道:“因为母亲当年怀的是双胞胎啊,可是生下来就只有你一个,大夫都不敢相信呢,寻仙,以后要好好地活下去哦,你可要保护两个人呢!”
妇女的言行举止端庄大方,不比现在小镇上的那些妇女,有另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倒是风韵犹存。
想到自己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自己,那时这半大点的孩子高兴了好久,山坡上、小河边、田坎上,都能看到这孩子自言自语,时而傻笑,时而撅嘴,总的来说高高兴兴,说着那些不敢说的心里话……后来懂事许多,也知道了事情的真假,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想到吃下去也不长肉,少年在大多时候都只吃个半饱甚至半饱的半饱,能吃上一顿饱的对于少年来说是多么的奢侈。
大概也只有每个月的十五了,那天筱儿的父母都会如期寄钱回来,也不多,一两银子,同信装在一起,一般女孩先不急着看信,反正她也看不懂,只能让李寻仙念给她听,所以她先去当铺换成两贯钱,用线穿起来的铜钱,一千枚为一贯,由筱儿保管,不过每次当铺的老板都会拿在手上掂量掂量,摇摇头说:“不足一两!”然后从其中一贯钱上拿走四五十枚,就叫筱儿快走了,最后失落的女孩都会买一堆食材来到他家,做好饭后,在草房里来一个烛光晚餐,念信思亲,从而忘记那些烦恼……
也就是那天李寻仙能吃个饱。
小镇上的驿站是设在进入小镇一条够一辆马车通过的道路边,相当于村口,是一个四面无墙中间用四根柱子支起来的茶馆,亭子顶没有砖瓦,是茅草,外乡人来到这里要是口渴可以先落脚喝点茶砌壶酒,茶是凉茶,酒是掺了水的热酒,没有什么讲究,但李寻仙总觉得不可,哪里不对劲,但也没有讲出来。
马车只到这里,将地址寄到这里的信分下来,车夫喝口茶,看下天色,等马就在这路边吃些草,掉个头就走了。
往信封里塞钱这种事少有,所以这满车的信几乎没有山贼会抢,当送信的车夫有三不带,一不带金银珠宝,二不带妻儿老小,三不带武器大刀。
要是哪个山头抢了这样一个车夫,恐怕会被同行笑掉大牙,他们也多少有点规矩的,小团伙一般烧杀抢掠,丧尽天良;能占据一方的中帮派只抢不杀;大帮派就是连州中大官都忌惮的了,不属于任何朝国,占据哪里,哪里就是国,自立大王,就不抢了,让下面的人生产,自己坐收渔利,不过也是鱼肉百姓罢了,听说民不聊生……
李寻仙跑了进来,此时还早,只有许昶一个人坐在火炉旁烤火,少年将剑靠在桌子上,许昶没有回头,不知道在思考什么,很入神。
少年看到火只剩下火星子,没有打搅那个背影,他小跑到火炉后抱来一堆干柴,这时许昶才注意到他。
这是一个络腮胡的中年人,不笑的时候面相老实,要是笑起来,那可真是一个贼眉鼠眼啊……两瓣门牙翘出口,比李寻仙还矮,但比筱儿高,六尺和四尺半之间,没有具体量过,但年纪已经四十了,驼背,右手中指齐根断了。
听说是早些时候不懂事,说话也没有分寸,用中指指了一个过路的商人,那位商人牵着马,不知是水土不服还是怎么的,刚好来到这里刚好在他家门前拉了一泡屎。年幼无知的孩子当即骂骂咧咧,发生争执后用中指指着人家说话,那位商人也不含糊,当着他家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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