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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剧的组织,以一剧四折,即四幕,为定则,亦间有五折者,如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大报仇》,朱有燉的《李亚仙诗酒曲江池》,与《黑旋风仗义疏财》等皆是,然不多见。
    四折或五折之外,更有所谓楔子者,或置于四折或五折之首,或置于四折或五折之间。
    在《元人百种曲》中,有楔子者凡六十九种,无楔子者凡三十一种,即有楔子之剧本,占全数三分之二以上。
    又,王实甫的《西厢五剧》,亦每剧皆有一楔子。
    在杂剧《十段锦》中,有楔子者凡五种,无楔子者亦为五种。
    即有楔子之剧本占全数二分之一。
    此可见北剧作者之应用楔子于他们的剧本中,乃常见的一个现象——虽然它并不是每剧所必须具有的组织之一部分。
    到了明代中叶,作者之使用楔子者乃渐见减少,且竟至于渐见消灭。
    在《盛明杂剧初集》的三十种剧本中,有楔子的剧本,乃仅有《团花凤》、《花舫缘》、《春波影》、《男王后》四种,即仅占全数的十五分之二。
    然到了此时,北剧的一切严格的规律,原已早为许多作家所忽视,所破坏。
    楔子当然也跟了许多别的东西而同在淘汰之列,同成为过去的遗物了。
    楔子是个什么性质的东西呢?它与正则的“折”
    有什么样的区别呢?在什么一个情形之下才应用到楔子呢?
    这些问题,乃是本文所要逐一答复的。
    一般北剧研究者对于北剧楔子的性质与使用,似乎始终是很含混的。
    没有过确切的界说,没有过明白的分析。
    我们乃不得不撇开从前的一切的含混的解释,到现存的许多北剧中,直接的寻找出楔子的真实面目来。
    二
    楔音屑。
    《尔雅》:楔,枨也。
    门两旁木柱。
    引伸此义,则楔有位置在前之义。
    《西厢笺疑》:垫卓小木谓之楔。
    木器笋松而以木砧之,亦谓之楔。
    吴音读如撒。
    引伸此二义,则楔有支撑他物及连接他物之意。
    楔子的最初取名之故,或用第一义,取其位置在剧首之意,或用第二义,取其能支撑各“折”
    之意,或用第三义,取其能连接各“折”
    之意,或兼采此三义,或兼采三义中之任何二义,或竟至于另有他义,我们已无从知道,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即:
    第一,楔子是全剧中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性质和一个“折”
    无大区别。
    第二,楔子却又不竟是一个“折”
    ,他们的功用有几点不同的地方。
    第三,楔子的位置并不固定,或在剧首,或在“折”
    间。
    然其性质与结构则无两样。
    第四,楔子的使用有一定的几个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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