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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刺激下,总能作出疯狂甚至鲜血横流的举动,有人喜欢称之为血性。果然叫荣杰的小子相当不爽地哼了一声,表情僵硬了许多。
“你们这些穷逼装他妈什么清高,五万不行,老子出十万,你卖不卖?”
“不卖!”
荣杰有些架不住脸面了,伸出食指指着林夕月的鼻子,咬了咬嘴唇,恨恨道:“好,小子你有种……开个条件吧,你说怎么才肯卖!”
“二十万!”林夕月平静地说。
“行了,荣少,犯不着为了一双鞋闹得不开心,改天我托朋友帮你问问吧!”蹲在外面闷烟的一个男子头也不回地说。
这话本就是让他下台的,谁知这小子跟犟驴一样,硬是卯上了,瞪了两只能唬住老实人的眼睛,一字一句道:“爷爷今天就花这个钱,小王八蛋,把鞋留下,拿上支票给我滚……”
他掏出笔,在支票簿上刷刷写了一排字,撕下来扔在林夕月面前。
“钱给你了,还不滚?”
“公子爷,不够啊,亏你还用着Burberry,让我误以为你接受的是正统英式教育,没把话挑明。我要的是二十万英镑,不是二十万人民币,OK?”
林夕月心中自有盘算,他不是那种争风吃醋的种子,就算是,还不至于为了一双鞋跟一个看不出来历的纨绔卯上,没错,这双限量版意大利靴他很喜欢,不过任何东西的价值决定了它的价格,浮高的东西如果没有必要他是不会买的。
三四万美元在他心中算不上多,却决然不少,想起几年前,为了省几十美元,叶月宁愿步行去超市买东西。可省来省去,还不是尘归尘,土归土,真不知她忙碌那些年图的是什么。
他这边正失神,那边的荣杰也在琢磨。
二十万买双鞋对于一个敢高调地无法无天的盖世太保来说就像花钱玩了个大学生却发现不是雏一样,不爽是不爽,但说大出血也未免过头了些。二十万英镑呢?那就是另一个概念,恐怕太阳王穿过的水晶鞋也值不了这个价。
要是让家族里的人知道,花了一辆兰博基尼的钱买了一双登山靴,不知老头子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老板躲在角落里一直没吭声,见两人忽然都默默不语,急忙凑上来,对林夕月说:“朋友,你们跟团的也就到大本营停下了,实在用不上这么好的靴子,不如让给这位兄弟,看样子他们是发烧友,估计要到雪线……”
“你怎么知道我不到雪线?”
一句话噎得老板不知该说什么,又不敢劝解满脸阴云的富公子,只能无助地望向他的同伴。
这时,门口抽完烟的两人也走了进来。
刚才说话的那个青年剃着寸头,一身耐克休闲服,并不张扬,旁边另一个青年要小他一两岁,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黑色的长袖T恤,一条牛仔裤,半长头发乱乱的,不停打着哈气,似乎很困了。
“朋友,你把登山鞋让给他吧,二十万应该很合理了,当然是人民币!”穿黑色T恤的男人懒懒道。
“这样吧,你在挑一双好的!算我账上!”穿耐克衣服的青年很斯文地说,并没有荣杰那种颐指气使的嚣张。
林夕月见老板拎过来一双品位稍差些的靴子,眼神满是恳切,于是点了点头。与其多一事,不如息事宁人,这些公子哥有成熟的,也有不知道自己脖子上顶了几个脑袋的,归根结底在于长辈的教育和生活环境的潜移默化。
“那好吧!”
林夕月将靴子放在柜台上,弯腰去捡支票,此次出来得比较突然,虽然知道小荷会花钱,但是身上没有钱总觉得不舒服。
然而,就在他弯腰的时候,鱼蛋头忽然没征兆地朝着他右肩踹来。
“咔嚓!”
一声清脆的响声,整张玻璃柜台被林夕月撞得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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