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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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心情不是如此紧张,我会觉得这个场面十分可笑。即使一个心不在焉的旁观者,也肯定能瞧出它的喜剧性,但法庭上的每一个人,谁的脸上都找不出一丝笑容。我自己更是如此。
我独自坐在律师席上,面前整整齐齐地堆着一叠叠申请书和答辩状。手头的两本拍纸簿,记满了笔记和需要迅速查阅的资料,按战略需要依次排列,信手即可拈来。戴克坐在我的身后,但却不是坐在我背后那张桌子上,而是坐在栏杆后的一张椅子上,离我至少有三臂之遥,对我不可能有任何帮助,因而我就显得形单影只。
我觉得非常孤独。
在狭窄的过道的另一边,被告律师席上挤满了人。面对着法官,坐在正中的当然是列奥-F.德拉蒙德。他的助手分坐两旁,一边两个。德拉蒙德60岁,毕业于耶鲁,有着长达36年的出庭辩护经验。T.皮尔斯-摩尔豪斯39岁,耶鲁校友,特伦特与布伦特事务所的一位合伙人,出庭经验14年。B.杜威-克莱-希尔三世31岁,毕业于哥伦比亚,虽然还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辩护经验也已有6年。小M.亚历克-普伦克28岁,律师刚当了两年。此人今天突然在被告律师团中亮相,其原因不言自明:他是哈佛毕业生。此刻主持听证会的狄龙-基普勒法官大人也是哈佛毕业生。毕业于哈佛的黑人律师,在孟菲斯十分罕见,但特伦特与布伦特事务所恰恰有这么一位,他因而也就来到了这里,无疑是想与他法官大人拉拉关系。假如事情进展顺利,那边的陪审席将来也会坐满陪审员。本县登记的选民黑人占了一半,可以有把握地断言,陪审团中的黑白成员也将是一半对一半。小M.亚历克-普伦克可望在与某些陪审员建立心照不宣的和谐与信任关系方面派上用处。
万一陪审团里碰巧有一位柬埔寨裔的女士,特伦特与布伦特事务所也会在他们人才库的底层,挖出另一个柬埔寨女人,把她派到法庭上来。对此,我坚信不疑。
大利公司律师团的第五位成员是布兰登-富勒-格罗。十分遗憾,他的姓氏后面没有序数词;名字前面也莫名其妙地未加字母。我实在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称自己为B.富勒-格罗,那样岂不更与大事务所律师的身份相符?他今年27岁,两年前以全班第一的成绩毕业于孟菲斯州大,留下了很大的影响。我刚进法学院时,他简直是个神话般的人物,我第一年的考试,还是靠死记硬背他从前的笔记对付过去的哩。
不算小M.亚历克-普伦克为一名联邦法官工作的那两年,被告律师团出庭辩护的经验,也有58年之久。
而我在不到一个月前,才刚刚领到律师执照。我的助手在律师资格考试中,名落孙山已达6次之多。
昨儿晚上,我在孟菲斯州大图书馆深挖细找时,做了上面这一道算术题。州大图书馆这个地方看来我还不能撤离。鲁迪-贝勒法律事务所拥有的法律书籍,总数仅为17本,而且全是读书时留下的剩余物资,毫无实际用处。
坐在对方律师身后的那两位,脸上有着大公司的人特有的执拗傲慢神情,我猜想他们准是大利公司的高级主管。其中一位脸很熟。上次辩论驳回起诉的申请时,我想他在场。我当时对他不太注意,现在也不太把他们放在心上。我要考虑的已经够多啦。
此刻,我相当紧张。幸好现在坐在堂上的不是哈维-黑尔,否则我就要瘫成一团啦。事实上,要是他还在世,我恐怕根本就到不了这儿。
但现在主持听证会的是狄龙-基普勒大人。他和我最近通了许多次电话。昨天他在电话上告诉我说,今天是他正式就任的第一天。他虽然已经签署过几道命令,办过几件普通的小事,但今天将是他裁决的第一个争议。
基普勒宣誓就职的第二天,德拉蒙德提出了一件申请,要求将本案移送联邦法院。他声称,向布莱克出售保单的经纪人博比-奥托,作为本案被告之一的理由,没有一条站得住。但我们认为,奥托仍是田纳西州的居民。他是一位被告。同是田纳西居民的布莱克氏,则是原告。而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公民资格完全不同的情况下,才能应用联邦司法系统。既然奥托居住在本州,这一理由,而且仅凭这一理由,就足以使本案不能移送联邦法院审理。尽管如此,德拉蒙德却仍然提出了一份长长的辩护词,来证明奥托不应作为被告。
只要哈维-黑尔担任法官,巡回法院就是寻求正义的理想之地。一旦基普勒接办这一案件,要想获得正义和公平,那就只能去联邦法院。德拉蒙德这一申请令人吃惊之处,就在于他选择的时机。基普勒把这看成对他本人的公然侮辱。我完全同意他的看法,而不管他是对是错。
我们开始辩论待决的申请。除了要求将本案移送联邦法院,德拉蒙德还提出过要求对诉讼费提供担保以及要求对原告进行经济惩罚的两件申请。我对后者表示了激烈的反对,并且提出了要求对他们处以罚款的反诉,理由是他要求惩罚我们的申请既是没有意义的,又是卑鄙的。据戴克说,在许多案件的诉讼中,有关经济惩罚的争论,往往会发展成一个单独的官司,最好的办法是避开这种争论。我对他的建议,态度十分谨慎。他也明白自己的局限。他常常爱说:“鲤鱼人人会烧。难就难在把它钓到手。”
德拉蒙德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到讲台。由于申请是按提出的时间先后进行辩论,他首先阐述要求对诉讼费提供担保的申请。他估计本案审讯完毕,诉讼费可能需要1000美元,而他,嘿,真糟,却有点担心:万一我方败诉需要交纳诉讼费时,我和我的委托人都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让我暂时打断你一下,德拉蒙德先生,”基普勒法官深思熟虑地说。他用词谨慎,声音有力。“我这儿有你的申请书,我这儿也有你论证申请的辩护状。”他拿起案卷朝德拉蒙德摇了摇。“你已经讲了4分钟,而你说的全是这里用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东西。你有新的内容补充吗?”
“呃,法官大人,我有权——”
“有还是没有,德拉蒙德先生?我完全有能力阅读并且读懂,而且,我得说,你的写作能力很强。假如你没有新的内容需要补充,那我们干吗要坐在这儿?”
我敢肯定,了不起的列奥-德拉蒙德一辈子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瘪,但他却若无其事,仿佛这是家常便饭,小事一桩。“不过是想对法庭有所帮助而已,大人。”他微笑着说。
“驳回,”基普勒干脆利落地说。“继续。”
德拉蒙德毫不失态地稳步继续向前走。“好的。我们下一个申请是要求对原告进行经济惩罚。我们认为——”
“驳回。”基普勒说。
“大人?”
“驳回。”
戴克偷偷溜到我的背后,在书记官将发生的这一切正式记录在案的同时,过道另一侧律师席上的4颗脑袋不约而同地一齐低了下去。我猜想,他们准是在用粗体写下“驳回”这两个字。
“双方均已提出实行经济惩罚的请求,本庭一律驳回,”基普勒正视着德拉蒙德说。我的鼻子上挨了一击,算不上重也算不上轻。
在一个每小时谈活收费350美元的律师进行辩护的过程中,把他腰斩可不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德拉蒙德怒视着因此而得意洋洋的基普勒。
但德拉蒙德是个久经沙场的律帅,脸皮很厚,决不愿当众流露一个巡回法院低级法官在他心中引起的不快。“很好。那我们就继续进行吧。我想就我们提出的将本案移送联邦法院的请求做一发言。”
“我同意,”基普勒说。“我首先要问你,黑尔法官承办本案时,你为何没有要求移交联邦法院?”
德拉蒙德胸有成竹。“大人,当时原告刚刚起诉,我方还在研究博比-奥托作为被告是否合法的问题。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对方把奥托列为被告,完全是为了使本案绕过联邦法院。”
“这么说,你一直想把本案移送联邦法院的啰?”
“是的,大人。”
“即使在黑尔法官承办本案的时候?”
“你说得对,大人”,德拉蒙德热切地说。
谁都可以从基普勒脸上看出,这种说法他根本不信。而且,所有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信。但这毕竟只是个小小的细节,基普勒点到为止。
德拉蒙德继续为自己的申请辩解,不动声色。他已经和成百名法官打过交道,并且以面对法官毫无畏惧而闻名。只有经过许多年的锻炼,在许多法庭上打过许多次官司以后,在穿着黑袍坐在庭上的那些人面前,我才能挺直腰板,无所畏惧。
他谈了大约10分钟,正在滔滔不绝地叙述他的辩护状中已经明确提出了的论点,这时基普勒突然打断了他。“对不起,德拉蒙德先生,你还记不记得仅仅几分钟以前我提的那个问题:今天上午你是否有新的东西需要向本庭陈述?”
德拉蒙德双手停在半空,张着嘴,不知所措地瞪着法官。
“你究竟记不记得?”基普勒问。“问题提了还不到15分钟呢。”
“我想我们来此的目的是对申请进行辩论,”德拉蒙德颇为干脆地说。他那冷静的声音,突然变得有点儿粗声粗气。
“噢,确实如此,你如果有新的内容补充,或者想澄清一个模糊的论点,我将十分乐意听听。可你却在不断重复我手上拿着的这些东西。”
我朝左侧瞟了瞟,瞥见了几张十分严峻的脸。他们的英雄正在遭难,这可不是那么好玩。我心里突然出现了一种感觉:过道左边的这几位朋友,对待本案认真的程度,超出了一般。去年夏天我在一家事务所打工时,跟随过不少被告辩护律师,他们办案的态度都差不多。拼命辩护,高额收费,审讯一有结果马上开溜。因为总是有一大堆新的案子等你办理。
我觉得在左侧的被告律师席上,笼罩着一种恐惧的气氛,这肯定不是由我引起的。在与保险有关的诉讼中,标准的做法是事务所指定两名律师为被告做辩护。律师总是成双成对出庭。不管案子是大是小,事实是否清楚,争论是否激烈,工作量是多是少,反正你得有两名被告辩护律师。
可现在对方却是5名!对我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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