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俩逗比
还是那句“趁他病,要他病。”
你是来找老子麻烦的,那么就别怪老子心狠手辣了。
只要不玩死你,老子有上百种办法让你跟那个矮个子一样,这一生就在床上度过。
所以在大汉倒飞出去的时候,叶璞已经追了上来。
左手快速探出抓住对方脚踝,猛地向后一拽再一甩。
“砰。”
大汉的身体与柏油路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疼的大汉一个劲地吸冷气,他都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摔碎了啊。
这家伙跟老板难道有仇?只要是他认为是老板的人就往死里揍。
王八蛋金哈格,你还不来救老子?
叶璞再次将大汉的左腿拽起,右拳以一个怪异的弧度向对方的裆部袭去。
我的乖乖啊,这是准备让大汉断子绝孙的节奏啊。
叶璞真他娘狠。
就在大汉已经吓得快要停止了呼吸的时候,身后想起了一声大喊挽救了他的性命。
“勾魂使先生,手下留情。”
金哈格拉开车门大声呼喊道。
金哈格和查理斯以及那个死去的弗兰克李三人就是何以柳手下三大高手,弗兰克李的死让何以柳震惊叶璞实力的同时,对其心生恨意。
所以她便派金哈格前去留下叶璞,为了保险期间也把查理斯给派了出来。
其实金哈格在弗兰克李被叶璞杀死的那个时候,就开始怀疑叶璞的身份。
而在叶璞真正爆发实力的时候,他就已经断定此人就是勾魂使。
他对叶璞的必杀技“战斧”
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他印象深刻的则是叶璞的另一绝招“瞬移”
。
在当时高手如云的阿布罗亚黑拳帝国,都没有一个人能超过勾魂使的速度。
勾魂使属于黑拳帝国的顶尖高手,所以在金哈格这些普通的高手眼里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存在。
曾经在帝国提供的训练场地里面,金合格误打误撞的与叶璞教过手,当然只是简单的武术切磋。
当时叶璞打败金哈格只是运用自己的速度将其轻松打败,金合格很不服气,进行各种高强度训练想再次跟叶璞挑战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那天与他自己比武切磋的那个年轻的东方人竟然是大名鼎鼎如雷贯耳的勾魂使。
瞬间金哈格心里的愤懑不平消失殆尽了,不是因为勾魂使超强的武力值,而是因为这家伙每次比赛都是以杀死对手为结束的。
武道上的输赢固然重要,但是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
权衡利弊之后,金合格瞬间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放弃跟勾魂使的挑战。
不过这次老板交代的人物他又不敢违抗,明明知道是勾魂使却还得硬着头皮过来。
他不能直接当着老板的面就说对方是勾魂使,自己害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该多失高手的风范呢。
老板的命令不能违抗,勾魂使更不能得罪。
那怎么办?
他想了半天也只有让自己的得意搭档查理斯当这个替死鬼了,当时他先是对查理斯殷勤的奉承,接着是好言相劝。
最后直接就大吼:“查理斯,你特么不是平时挺拽的吗?不是说自己挺牛叉功夫无敌吗?我都说了那个家伙都不是我的对手,你有什么可以犹豫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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