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况弹三,其实这一章才是第一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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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今天就来给你们详细介绍一下咱带的外挂……咳咳,金手指。
作为一个有着傻多西而不是赤爷的世界,咱们还是得轻松一些,过于严肃对身体不好。
大木十方,人如其名,是大木博士家的孩子……呃,孙子。
其家住在一个无论如何都不算无名,总之意思就是看这本书的人都知道的很出名的真新镇。
如果身为中老年妇女偶像的大木博士不打算续个弦的话,也能算作是无父无母的留守儿童一只。
应该可以说是地地道道的普通十岁少年,除了自带金手指,实际年龄得有十八这一点以外,姑且是一个走在路上没人认识,顶着一张不管肿么看都像是小萝莉的其实是个正太的脸来着。
穿越来的目标是能一直更新到宠物小精灵完结。除此之外毫无野心——这就是我们的小哪......小十。
咱的身上才不会只穿着红肚兜还拿着一条叫做混天绫的红带子到处跑嘞。
虽然我觉得楼上的楼上的愿望永远都实现不了,可能等柯南到了初中,口袋妖怪可能都出到350000只精灵了。
嗯,到时候中文化请愿也差不多成功了。
如今正是旅行的好时候,咱们的十岁生日才刚刚过去。所以天气稍微热了一点,但白天要是顶着大太阳走在这泥泞.....干燥的乡间小路上的话也挺让人心情烦躁的。
因此小十手里抓着空的宝贝球,尽量挑着两旁的树荫走路,旁边是不是起的将沙子吹到他脸上的风,以及不知道是什么精灵的叫声让人心情烦乱。
这乱七八糟的动静让咱们的记者……呃不,咱们的主播小十童鞋很是烦躁。
“这里怎么那么干燥?咱的设定可是一个十岁小孩诶,不知道这些家伙怎么想的,让人一个十岁小屁孩去旅行,半路出了什么事情埋在哪里都没人知道。还有,小火龙你别烧我衣服!”
小十直接一脚,把撅着腚......撅着屁股和尾巴凑到自己身边的小火龙给踢开,然后有看着这作死的二货孩子颠颠地爬起来,回到小十身边继续烧。
“看来用身上的所有钱都买了这件衣服还是挺划算的,就是性别不对。”
嗯,对,现在和一只二货小火龙凑一块儿,一起走着的,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我是说小男孩就是小十。
虽然对于可以穿裙子有些莫名其妙的兴奋感,外形上看也是非常的适合,但是还是赶脚有些不大对劲。
节操都扔干净了,大概。
【六尾的引火外衣:限量品,不可外借,可以吸收火焰攻击。原价9999999。】
嗯,这就是导致小十穿上这件口头十分不愿意但是心中却很是兴奋最终以怕受伤以及系统的东西不穿白不穿的借口穿上了。
同时因为人物mod的缺陷导致了面部表情僵硬的伪三无脸,活脱脱地一个无口少女就这么成型了。
本来嘛,穿上也没啥,大不了可以当做睡衣内衬在里边,反正外人也看不到,但是么……
系统桑很是道德地加了一个让他欲仙欲死的限制条件。
【本系统的所有衣物配件只能够与系统物品搭配起作用,不能够与系统之外的其他物品搭配。】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你爱穿不穿,但是你穿了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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