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准拍照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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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身,也没早恋的打算。”
有个女生过来直接推了陈可一把,陈可瞬间火气就起来了,妈的,说话就说话,动手动脚的算什么本事,但是这股子火气暂时只能憋着,人多,她打不过。
陈可说:“那个,学姐,我真没抢你男朋友。我可能都不认识他。”
非主流说话了,“你还敢不认识他!”
陈可:艹,他是谁啊他,还非得认识。
陈可脾气已经快耗尽了,说道:“学姐,你们拦着我到底想干嘛?”
波波头说:“看你不爽,想揍你。”
陈可勾勾唇,说道:“为什么看我不爽?”
非主流:“姐几个看你不爽还需要理由?”
她说着就要招呼几个姐妹上手打陈可。
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
擒贼先擒王!
陈可趁她们不留神,冲到了非主流女生后面,一把薅住她的头发,往下压,让她的头被迫仰起,怕她马上还手,陈可的另一只手的手肘压着非主流的肩膀,还抬脚踹向她膝弯,她往前踉跄了一下,似要跪下。
陈可手上的劲一点没松,表情冷漠,开口道:“我也不想招惹你们的,但你们真的过分了。今天你们放过我,我也放过你们,大家以后还是井水不犯河水。
但要是,你们还是想找我麻烦,我奉陪,我这人处理事情很简单,从源头斩断,既然你们当中有人找我麻烦,那今天肯定得死伤一个,你们人多,我应该是出事的那个。
但,你们放心,就算是我出事了,我手里抓着的这个肯定比我早出事。”
像是怕她们不信,陈可压着非主流的手,以手肘为中心,手臂为轴,将手掌转到了非主流的脖子处,用力捏紧。
非主流女生瞬间眼睛瞪大,脸色难看,喉咙发出细碎的声音。
她的那些小姐妹应该是被陈可这副模样吓到了,她们只会威胁人,小打小闹,伤及性命的事,她们是不敢的。
呵,她们跑了,丢下这个菲姐跑了。
小喽啰们都跑了,陈可慢慢松了掐着非主流的手,嘴巴凑近她的耳朵,威胁似地说道:“我不是吓唬你的,你应该感受到了,所以,学姐,以后就当没见过吧。”
那个菲姐从喉咙里发出“嗯嗯嗯”的声音,陈可看她这样,松了手,而后依旧从小路走掉,反正这条路上的人已经被她吓跑了,也没什么不能走的了。
陈可其实很害怕,她刚刚也是在吓唬她们,至于掐非主流脖子也是为了显得她说的话真实,她没敢掐太狠,但是还是用了能够吓到她们的力度。
其实,要是那些人再狠一点,胆子大一点,陈可现在可能正被揍的满地找牙。
所以啊,气势这种东西,比武力值还重要。
即便是虚张声势,也好过拳打脚踢。
陈可不知道原来那群小喽啰那么大嘴巴,就那么半天功夫,学校贴吧又掀起了一股热潮——“宅男女神的真面目是杀人不眨眼的小太妹”。
陈可从朋友那看到这条帖子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形象是彻底挽救不回来了。
也是从这时起,“可哥”问世。
陈可怕那些人回过神来,还要找她麻烦,就跟苏锴说了这件事,苏锴拍着胸脯保证,绝对不会再有麻烦了。
然而,麻烦比想象中的来得快。
本来以为这场追求者的战争可以结束了。
不料,11月5日,星期三。两拨人打架,为了陈可。
陈可作为当事人很懵逼,她连打架的两拨人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而且最憨批的是,明明就两个人挑事,干嘛来两拨人,咋地,一对一不爽还得整啦啦队啊。
陈可这个“可哥”的名声出来之前,他们把陈可当小仙女,觉得遥不可及。这个名声出来之后,瞬间就觉得仙女下凡了,以为唾手可得了。
于是,暗斗变成了明争。
他们跟疯了似的,嚷嚷着谁打赢了,陈可就是谁的,陈可只觉得他们脑子有病。
她,陈可,只属于自己,不属于别人!
打架得到她的所有权,呵,痴心妄想。
这场架,打出了事,见了血。
有个男生被磕破了头,去医院缝了针。
这场架,以争吵开始,见血结束。
陈可虽然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她是根本原因。
陈可还记得,邓老鬼骂她的话,“你一个小姑娘让男生为你打架很光荣是吗?这下好了吧,见血了,人家家长来学校讨说法,你说说你,好好学习不好吗?勾引男同学干什么!要点脸吧。别说自己长得好看,他们就来追你,这个世界漂亮的人多了,你以为你天仙啊。
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自己肯定也有问题,不然为什么那些人不追别人就追你。
你跟顾热关系那么好,她怎么就没惹出这种事,她长得也漂亮吧,怎么就没人去勾搭她。
你该从自身找原因……”
邓老鬼骂了陈可将近半个小时,各种难听的话反复地说,说来说去就是陈可犯贱,不要脸。
陈可印象最深的一句是——“你能不能有点班级荣誉感,因为你一个人,整个班都出名了。”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陈可对他再无好感。
学校没有给陈可处分,但让她当众做了检讨。
2008年10月22日,陈可第一次踏上学校的主席台;
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国旗下讲话过后,陈可开始上台检讨。
陈可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说了些什么了,但是最后一句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两句话真恶心。”
记忆中的女孩眼神冷漠,手里紧紧攥着检讨纸,站在主席台上,只觉人心悲凉。
她明明是受害者,却要扛着施暴者的骂名。
而这一切的起源,是10月22日那天贴吧上放的她的照片。
照片中的女孩笑靥如花,与11月10日面无表情眼神冷漠的陈可形成强烈对比。
那一年,她12岁。
在那次检讨后,苏锴背地里找了那两个男生的麻烦,以他自己的名义,没有提及陈可。
所以说,那些年,追过陈可的人里面,只有苏锴是真真切切地会为陈可考虑。
……
了解陈可的人都知道,她有个禁忌,不准偷拍她的照片,就算拍了,也不准放到公共平台上。
这次的照片事件将陈可不愿记起的记忆再次勾起。
当晚,她又做梦了。
梦到那个头被磕破的男生带着他的家长找陈可算账;梦到学校的老师,一个个对她指手画脚;梦到她没能从非主流手下跑掉,被按住一顿乱揍;梦到她站在主席台上做检讨,台下的人对她指指点点;梦到回到班上,班里人孤立她。
梦做的很乱,但都是陈可最害怕的事情,陈可已经很久没梦过这些了。
以前刚出事的时候,看到那个男生的脑门,看到地上的血,陈可吓得好几晚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是淌着血的脑袋,还有一地未干的血迹。
老师们骂她的时候,她没有回嘴,不管怎么难听,她都受着了,她就当是欠那个头破了的男生的。
不管她多么不想承认,但,那场架,是为她打的。
她也内疚过,只是,时间久了,这种内疚就埋在了记忆里,不被人提起,她就不会疼。
但是她没想到,只是单单看到了贴吧里的照片,她就能完全想起那年的事。
那些她不想去回忆的事,原来,如此清晰。
受害者有罪论,原来,她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