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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您说您是零八年那时候穿越过来的,那为何现在这岁数?”
杨建国靠在树干上,举起酒壶,半眯着眼睛,淡淡笑道:“我是一九六九年生人,零八年那时候,我三十九岁。我只是个基层的技术工,跟随团队去埃及参加一项跟外星人有关的科学研究。”
他看看秦歌,“就是老美那边俗称的ufo,知道吧?”
秦歌笑道:“当然知道。”
杨建国长叹一声,神情中流露出几丝悔恨,“我还记得,那一晚因为我操作仪器失误,研究基地发生爆炸,放射性物质泄露当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我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周围还有很多陌生的人,他们穿着古装。”
秦歌说道:“在我那个年代,这种现象被称之为‘穿越’,那些网络里经常这样写。”笑着摇摇头,喝下一口烧喉咙的高度高粱酒,“很狗血,但偏偏就发生了。”
杨建国感慨道:“看来我走后的那些年,互联网发展的很快啊,都能在网络上看了。”
秦歌说道:“还有很多你意想不到的科技产品问世。”
杨建国说道:“我醒过来的时候,原来的身体不见了,我变成一个叫‘杨敬山’的中年男人,是个山村里的普通老百姓,没爹没娘,有个婆娘,但嫌我穷,跑了。我跟修道者这种尊贵的职业沾不上边。”
“但并不只有修道这一条路。”
“是的,这话没错。我靠着我前世的那点专业知识,在这个世界开始炼法宝,炼着炼着,便有了今天的这一切,身份、地位、成就。”
“我实在是没想到,在这里我还能见到家乡人,真正的家乡人。”
秦歌看着杨建国那快要哭的模样,也是鼻头发酸,伸手拍拍他肩膀。
这种心情,两人都懂,但用任何言语来表达都显苍白。
杨建国咽下一口烈酒,哈着气,说道:“我并不知道我为何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在这个世界,很孤独,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能聊天的人,所以我便一直躲在山里专心做我的事。我总觉得,这个世界,没有我存在的意义,我不适合这里。”
“小秦,我很苦啊!”杨建国苍老干枯的手紧紧抓住秦歌的胳膊,涕泗滂沱,“那种孤独,我想你懂。”
“我懂,我懂。”秦歌垂下头,“刚来那会儿,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也很想回去,但是,回不了,我得接受这些事情,不管怎样,我们还得活下去不是?”
他想起了步知舞,想起了那些身边的人,那些可爱可亲的人,“现在,我已经有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的意义,或者说是理由。”
杨建国两眼无神的看着前方夜色:“在家里,我有老婆,她很漂亮,梳着两条大辫子。估计,现在我的儿子也长大成人了,不,或许是女儿,我去埃及那会儿,老婆已怀胎八月,我想尽快完成任务,然后回去陪她,她也在等我回去,但我没有回到那个家,她也没有等到我回去。”
秦歌明白,杨建国所说的“家里”,不是这里。
“小秦,我很讨厌这个世界。”
“为什么?”
“在这里,人分贵贱高低,没有真正的自由,没权没势的人,也没有真正的尊严,而人命,在这里也是微不足道,在那些权贵眼中,普通人,只是草芥!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这里的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有人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秦歌感慨道:“事实上,在我们的家乡,还是有这类的现象,所谓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真的可以实现吗?”
杨建国洪声道:“我曾想过,就像鲁先生那样,拿起笔,改变这个世界,唤醒那些人!”
秦歌说道:“但有些人,自认清醒,还理直气壮的说这就是现实,你想要唤醒他们,可在他们眼中,反而你才是那个病入膏肓的人。”
“世人皆醉我独醒都醉了,你醒着有何用?”
秦歌握紧杨建国的手,“杨老,想要改变这个世界,那就需要改革变法,而这就等于是在与整个世界为敌,若无战争洗礼,这个世界就容不下新思想,那些权贵、高层,也容不下有这种思想的人。”
“我们老家的商鞅你知道吧?”
“知道,商鞅变法嘛。”
秦歌:“他死的很惨。”
“所以说,后来我认清了这个现实,我一个人,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所以,我也就醉了。”杨建国看向秦歌,“但是,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我。我要回去!”
“回去?”秦歌皱起眉。
“是的,回去,我时时刻刻都想回去,有生之年,我想再见妻儿。”杨建国:“我一直在打造飞船。”
秦歌看看天空,“杨老,不是我有意泼冷水,怕是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月亮和太阳,跟在地球上看到的月亮和太阳不是同一个。宇宙那么大,连我们所在的银河系都很渺小,又何况是可以诞生宜居星球的太阳系?我想您应该知道德雷克方程式。”
杨建国点点头,“知道,是法兰克在六零年提出的。”
秦歌看着杨建国苍老的脸庞,“但我想这还是无法阻拦你回家的心情。”
“一把老骨头,到时候就算死在无尽星空,以星空为墓,那也比在这里等死好!”
秦歌问道:“杨老您那飞船,什么时候完成?”
“不知道,可能要好些年。主要问题是燃料。”
“到时候带我一个?”
“好!”
“话说世界真的很奇妙,以前我们谁能想到,被各自的生活和工作困住的我们,为钱而起早贪黑的我们,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夜深人静,我们喜欢仰望星空,幻想星空的彼岸有什么,幻想会不会有其它的世界存在,可现在,我们就在另一个世界。”
杨建国流着眼泪,“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来,小秦,咱们喝酒,今天老头子高兴,咱们喝个痛快!”
“老实说,到现在我都感觉像是在做梦,在这个地方,竟还能遇到老乡。”
“哈哈哈哈我也是。”
“杨老,我敬您。”
时过良久。
办完正事的步知舞来到小树林里,见秦歌和杨建国在那里开怀大饮,跟两个酒疯子一样,觉得这一老一小看上去就像是两个失散多年的好兄弟。
这真真是令人想不明白。
她不明白秦歌,也不明白杨建国。
杨建国的脾气性格她是知道的,吊儿郎当的秦歌她也是了解的,可为何这样的两个人偏偏就能
忘年之交?
“我说这里为什么会有香皂肥皂沐浴露洗发水和口红等等化妆品之类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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