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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京城富贵人家却依然豪奢安逸,在那之后她死了,便不知道后来大韵究竟如何了。
如今这女先儿说书她才恍然记起,是了,乱世就要到了!
整整七年的抗战,加上五年安宁的日子,也不过十二年而已。若她如今能活下来的话,如今已经过了一年,到她十六岁的时候,那战争便要开始了。
洛青菱垂下眼,心中暗自思索着。
若是届时朝廷能抵抗住自然是好,可若是不能呢?
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荠,更别说她不过是个弱女子罢了。哪怕是洛家破败了,她也是要带着月娘和宁归的。那时的宁归最多也不过十八,一个少年是做不了什么的。如今想来,她还需好好思量一番了。
如今倒是不太记得上辈子较为安全的地方是哪儿,那大战她并未经历,也全然不知。若是要带上月娘和宁归好好活下去的话,还得找出一处安全的地方隐居起来才是。
房门忽然被敲响,一溜儿的伙计端了饭菜上来,打破了屋子中的沉默。
一个伙计站在旁边,垂手报菜名。
“松仁栗子羹,火肉白菜汤,金丝银线汤……”随着他的声音,一道道精致无比的菜肴被端上了桌。屋子里的几个丫鬟都动了起来,接过那伙计手中的热水,将碗筷都烫了一遍。
这些碗筷都是特制的,给洛家主子用的都是玉制的碗筷,乃是这百安居里给贵人们特地分得最好的待遇。
玉碗边上雕了芙蓉花,那花瓣上的丝丝脉络清晰可见。盛菜的盘子是景德镇来的瓷器,用的是最负盛名的薄如纸、莹如玉、吹之欲飞的永乐薄胎甜白瓷。上头绘了彩蝶戏花的图样,用笔细腻工整,乃是上品。
好不容易有一个与状元公拉上关系的机会,洛云水自是不会放过。在洛府中,洛家三老爷虽是庶出,却是自幼跟在老夫人身边的,极得老夫人疼爱。这会儿又结了一个好亲家,在府中的地位水涨船高。
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杜家出了一个如此年轻的状元公。
洛云水笑着替杜世林一一解释,“这一道金丝银线汤便是百安居里的招牌菜了,乃是用蛋花与切丝银鱼一起入锅,炒至香味出来再下水煮,端的是嫩滑无比。”
瞧杜世林有些不自在的样子,她掩唇而笑,“舅舅莫不是觉得,同我们这些小丫头一起吃饭不对胃口罢?”
杜世林将筷子放下,慌忙摆手,“哪里,我是心中有事,难以入食罢了。”
“哦?不知舅舅心忧何事?”她的眼睛看了看洛珠儿,心中略微有些明了,大抵是洛珠儿点的那本惹的祸吧?
他沉吟了一会,叹了一口气。“今年的诗会,听说长公主会来。这个消息也不知是谁传出来的,如今金陵全城震动,众多才子们都盼着能在这次的诗会上出头。”
洛珠儿眨了眨眼,不由插嘴,“舅舅,长公主出来不好么?才子们想出头不也正常么?”
杜世林摇了摇头,“若只是如此也不算什么,只是不知是谁漏了本次的题目,居心叵测啊!”
几个人想了想也便明白了,所谓诗会,最讲究的便是临场发挥。若是早就知道了题目,便会有许多请人来替他写的。这个诗会原意便是要提拔那些贫苦人家的秀才们,若是这次的题目是真的,只怕会有许多人进不去场子了。
以杜世林的性子,不去忧心反倒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