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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两人在春春的房间继续聊天。
“其实,那时侯,他想过送我到中央美院进修的,但我那时没想那多,又天天泡吧,没去。”春春幽幽地吐完烟圈,裂开嘴巴笑起来。春春脸上最动人的部分就是嘴巴了,不是传统的樱桃小口,而是稍有些扁阔,一笑起来,就风情万千。
“多可惜啊!”常夏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春春,眼里现出真心实意地替她婉惜的神情。
“也没什么可惜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怎么舒服怎么来。”春春缓慢地吸烟。
常夏见她的面容有些黯淡,那是长期过夜生活,在她脸上留下来的痕迹。成夜成夜的熬通宵玩游戏,白天醉生梦死,两眼沉暗,无精打采。
“她是不是以为青春是件衣服,揉皱了,弄破了,还可以随意去买新的。但不是啊,青春是身上唯一的一身皮肤衣,弄苍老了,虚耗了,再也不可能回头。”常夏想道。
“我有好多女朋友,都是给人做情妇的。做情妇有什么不好,只要有钱。不过,像你这样的,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好像替常夏感到遗憾似的又笑起来。
常夏穿着一件灰色的、剪裁得体的连衣裙,显出腰肢纤细。窈窕淑女,就是这样子的。看她的体形也婀娜多姿,对自己的先天优势却浑然不觉。
“你一天到晚就是看书,真是……”后面的话,春春没说下去,觉得说下去也没意思吧。不喝酒不泡吧不打游戏不做情人,长得一副娇滴滴的面孔,整天却像修女似的看书。
就是个傻木头,哪像她的那些朋友。如若不是因为贫穷合用一个客厅,此生,大概都不会有交集。
“咦,你们谈了六年,你怎么不跟他不结婚呢!”常夏忽然傻傻地好奇问。
她脑中还没印入“情人”这个概念。她和吴民分手,不是因为她不愿意跟他结婚嘛!
春春像是猛然被呛了一下,说:“不结,不结,我怎么可能跟他结婚呢……打死我,也不会跟他结婚……”那声音被厚重的悲哀截住了,这悲哀好似一堵墙,后面有暗室。但暗室里有什么,春春停住了,不肯再说。常夏也不便再问。
“其实也没什么遗憾的。该吃的,也吃了;该穿的,也穿了;该玩的,也玩了。也该知足了。”春春笑着说道,弹着烟灰。
常夏想也是,一个高中毕业?的乡下姑娘,到了北京之后,过上这样的生活,已经远远超出原先一个乡下姑娘的预期。
但常夏又觉得不对劲,这六年昙花一现。春春还不知,她已将她最美好的青春标价卖了。卖得价就是那几年她的生活。现在,她所卖青春的钱已经用完了。
但她还恍然未觉,觉得她应该还有盛世年华。在网上与马光相遇。那时马光的女友结婚,新郎不是他。两个失恋的人重新燃起了爱恋之火,春春离开北京,奔向她的新生爱情和新生活。
待到了福城后,才发觉,她无法重拾旧山河。找工作,又找不着好工作。然后整天就在家玩游戏。常夏在自己房间里看书,都能听到那屋打游玩传来的激烈撞击声。
这世界有时真让人有些莫名,生活太多偶然与偶然相遇,就如她和春春,两个生活理念相差太远的、天南地北的人,原本人生轨迹中没有一点交集的人,却都是为了在网上觅到的爱情同来福城,在同一个屋檐下,在这个城市共开一扇窗户,共用一个客厅。
(二)
如果将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的生活比作一个巨大的鸡蛋,那与人交集,也等同慢慢地、一点一点剥开了这蛋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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